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我公司电商平台的商户入驻标准,保障入网商户的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平台上线的所有商户以及参与商户录入和审查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商户”)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商户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的登记义务 。

第二章 审查制度

第一条  商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政府许可及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商标注册证等。

第二条  商户提供资料后,我公司会对商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商户可在线上经营店铺后,双方签订《商家入驻协议》,交相应的保证金,方可上线经营。

第三条  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商城,并补充提交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  商户承诺如其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商城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商城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第五条  商户必须向商城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商城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第六条  商户发布于商城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商城规则。 

第七条  商户对其发布于商城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经营许可权。 

第八条  商户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质量合格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第九条  商户在商城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正规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十条  商户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第十一条  商户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城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商户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商城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商城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商城免责。 

第十三条  商户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第十四条  商户接受商城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商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商城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第十四条  入驻商家应自觉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销售的食品应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经营设备应符合食品存储要求,经营环境应符合食品卫生条件和环境卫生要求,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