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建立良性互动、健康有序的平台的秩序,我公司会定期货不定期对平台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特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了规范商户的线上经营行为,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线上产品的信息检查,广告宣传检查。

3、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3.1索票索证情况检查:原料(包括食品原料、包装物、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身份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原料,是否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检验。采购的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按照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审验供应商的供货资质(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检报告等)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原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3.2食品的存放:食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原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3.3仓库卫生情况:查看现场卫生情况。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

3.4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报告,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4、检查结果公示

经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和商户,立即停止线上销售,对产品进行召回,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同时,平台会在食品安全公示栏公示检查结果。